公共卫生监督一科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2、公共卫生监督一科为全市公共场所业务牵头科室。组织拟定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3、依法对市局直管区域内人民路以北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冀州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五个县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
4、对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承担职责范围内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6、负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各类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报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及其他文书的收集、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8、认真完成各类专项卫生监督抽查、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和监测工作。
9、负责专项抽检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负责抽检样品送检和核样。
10、负责相关卫生监督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11、承担局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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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7-07-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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