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绩效考核制度

效能绩效考核制度

>1、效能绩效考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对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2、绩效考评内容>(1)对科室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各科室工作目标考核方案;>(2)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着重考核思想品德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学习、政策水平等;“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率等;“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着重考核廉洁自律情况。>3、考评办法>(1)定量考评。可以量化考评的,将绩效考评的内容细化为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2)定性考评。对暂无法量化但必须考评的内容,依据合理的标准,进行定性考评;>(3)年终考核。由本单位稽查科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考评对象履行职责、发挥效能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作为最终考评结果的主要依据;>(4)民主测评。由全体职工无记名对考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5)群众评议。运用抽样调查等现代统计调查方法,组织服务对象对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评议;>(6)领导评议。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或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量化评分;>(7)组织核查。对考评不合格的科室组织核查;>(8)考评结果与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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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7-5 16: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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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5-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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