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结合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特点和职能,制定本制度。>一、 公开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是指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或者单位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二、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政务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三、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一)领导班子建设>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二)全局中心工作>1、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4、促进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6、全局的人事任免。>(三)制度建设>1、会议管理制度;>2、单位日常管理制度;>3、文明服务制度。>(四)行政执法>1、局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2、许可处罚事项及办事指南;>3、社会服务承诺;>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5、局财务年度收、支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6、最新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五)>“三重一大”事项>四、公开的形式>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局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单位官网公示、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形式。>五、公开的责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违反本规定,对外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政务信息,特别是擅自对外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者,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六、公开的程序>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科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政务公开工作的图文、电子档案,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七、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的公开事项,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7-5 17:19:45
          关键词:
          
          浏览次数:
          649
        

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0-05-09 16:47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