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召开市直部分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12月2日,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召开市直部分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本次会议邀请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科周冬英同志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程序进行了讲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王淑娴同志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依据及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进行自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备案工作;做好本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等相关职责。
넶0
2020-12-0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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