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一、值班安排>1.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由全体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局班子成员带班。日常工作时间由局办公室负责,节假日另行安排。>2.局办公室负责编排每月值班表。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二、值班人员职责>1.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报告带班领导,并按带班领导要求办理。>2.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照带班领导的要求及时办理,需拿文或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主任办理;需转有关科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办公室处理。>3.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的,当班值班人员要主动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要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续办的事项,并按照要求认真记录办理情况。>三、值班应急处置>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四、值班纪律>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谈论、传真、复印涉密事宜、材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2.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3.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对单位进行每班不少于2次的巡查,要注意防火、防盗、用水及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出现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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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7-5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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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5-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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