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保密制度
重要信息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和原卫生部颁布的《卫生工作中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涉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失职。对涉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三、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及遗失。>四、对需要销毁的文件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要严格执行登记和监销制度,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销毁,严禁送旧物收购站及随意处理。>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对所有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管理,发生失密、泄密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有遗失,应及时追查,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公共场所不议论涉密事项,电话或私人通信中不涉及秘密事项。>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办案期间,不得向与办案无关人员透露案情、办案进展情况和查处决定;对涉及管理相对人的有关商业、技术机密,负有保密责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原始材料要按保密材料管理。>八、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或密码。>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发现账号或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7-6 9: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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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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