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公共场所 经营单位公示行为

 

为推动衡水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场所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近日,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对13家承接公共场所执法检查职责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培训,讲解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8类行业的卫生许可现场审查评分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以及四小行业(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管理规范;发放“衡水市公共场所公示栏”、量化分级标志1000余套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用指导丛书和相关资料。

 

 

此次指导突出实用性、实操性、实战性,更有利于提升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在公共场所执法检查工作中的能力,进而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公示卫生许可、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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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4-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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