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了!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施行, 2018年12月29日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进行第四次修正。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
下面,给大家做一个《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内容的小科普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患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
- 二、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
三、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是谁?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生产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为什么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几类?
职业健康检查,是以预防为目的,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选择特定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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