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李静)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字【2024】37号)要求,经单位职称评审小组评审,现将2024年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参加评审结果(附参评人员信息公示表)已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8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2685112。

 

姓名

李静

性别

出生日期

1973.06.24

参加工作时间

1993.11

 

身体状况

健康

行政职务

副局长(副科级)

现从事专业

妇产科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卫生系列  

妇产科专业

资格名称:副主任医师

取得

时间

2010.12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卫生系列

妇产科专业

资格名称:主任医师

 

类别

卫生

是否引进

是否破格

 

量化评分推荐排名

得分:219.2

得分排序:2

推荐排序:2

单位共推荐:2

单位

性质

全额事业

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电话

0318-2685112

 

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情况

 

序号

内容项目

            

 

1

学历资历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学历程度

  

 

1993.06

衡水卫生学校

计划生育医士

中专

 

 

2004.06

河北医科大学

医学

本科

学士

 

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

201012月取得13

 

2

职称外语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外语: 月取得   

 

计算机应用能力 

 

参考、免考理由:

 

3

年度考核

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共14次,其中优秀4次,合格 10次。年度优秀:20132014、2017、2021年

 

4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993年11月至 2024年7月,满30年

 

取得现任资格后

基层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情况

199311分配到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工作,任临床部主任、院长助理,2010年12月获得副主任医师资格,2012年在衡水市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妇幼专业、传染病防控等工作,2023年10月至今在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在从事妇产科和分管妇幼工作期间,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坚持以新的理论知识指导业务工作,熟练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的诊治技术,从业多年来未接到过患者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任过衡水市大流调组桃城区组长;借调到市政府参与疫情期间全市疫情防控检查工作。2021年12月—20221月按照抽调到西安,作为疫情处置专家开展西安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1月—12月对各县市区发热门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参与制定河北省地方标准《疫情防控隔离与封闭设施设置规范》,标准的实施为我省疫情防控隔离与封闭工作的管理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5

业绩成果

荣誉称号

2013年荣获“三等功”、2014年获得“嘉奖”、分别于2019年、2021年、2022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获得河北省学校卫生专项技能竞赛“个人优秀奖”;2019年、2020年获得“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科研成果

名称: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麦苗粉》DBS13/013-2021编号DB/2020-01

类别:产品标准  级别:市厅级

个人排名:第四完成人  下达部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止日期:2020.08—2021.09

名称:疫情防控隔离与封闭设施设置规范  编号FW202035

类别:现代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  级别:市厅级

个人排名:第四完成人  下达部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止日期:2020.04—2021.09

6

论文著作

著作:2021年《学校卫生监督手册》编委;2022年《新入职卫生监督员实用手册》编委

公示时间:2024730日至86

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4-07-3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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